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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通知公告

第四届安康市道德模范和安康好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3-24 11:17:00  信息来源:
安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 
关于开展第四届安康市道德模范和安康 
好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 
 
各县区(高新区)文明委,中省驻安和市直各单位:
   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,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,推动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,形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精神力量,市文明委决定开展第四届安康市道德模范和安康好人评选表彰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    一、指导思想
   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紧密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化“厚德安康”建设内涵,大力加强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,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,不断提升安康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、强大的精神力量、丰润的道德滋养。
    二、组织领导
    (一)成立第四届安康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。
    主  任:市委常委、市委宣传部部长   陈  勇
    副主任: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市文明办主任  李大明
    成员:市文明办、市创文办、市委政法委、市直机关工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卫计局、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、安康日报、安康电视台、安康人民广播电台、市政府网站等单位负责人。
   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,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。办公室主任由李雪艳同志担任。
    (二)成立评审委员会,由专家学者、新闻媒体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,负责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。
    三、评选类别
    第四届安康市道德模范分为“助人为乐模范”、“见义勇为模范”、“诚实守信模范”、“敬业奉献模范”和“孝老爱亲模范”五类。安康好人在未入选的道德模范候选人中评选。
    四、评选标准
    (一)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
    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在日常工作、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、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。
    (二)各类道德模范候选人评选标准
    助人为乐模范: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,积极参加捐资助学、扶残助残、公共服务、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,赢得群众高度赞誉。
    见义勇为模范:关键时刻临危不惧,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。
    诚实守信模范: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,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,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、严格自律、履行承诺、真诚待人、实心做事,即使遇到困难,仍坚持信守承诺。享有很高的信誉。
    敬业奉献模范: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立足岗位,刻苦钻研,业务过硬,勇于创新,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;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、默默奉献,在业内影响广泛。
    孝老爱亲模范: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孝敬父母,关爱子女,夫妻和睦,兄弟姐妹团结友爱,家庭生活温馨和谐;在家人亲属有伤病、残疾等困难情况下,做到不离不弃、守护相助、患难与共,群众广泛颂扬。
    五、推荐范围
    凡是具有安康籍或者在安康连续居住、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公民,均可参加评选。近两年表彰的“安康好人”、“陕西好人”、“中国好人”可优先推荐。往届市级以上(含市级)道德模范不再推荐。
    六、名额分配
    各县区(高新区)可推荐5—10名候选人(每个类型至少推荐1名以上),组委会成员单位至少推荐1名以上候选人。中省驻安和其他市直单位也要踊跃参与,积极发动,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推荐工作。
    七、评选步骤
    (一)宣传发动(3月初——3月15日)。印发《关于开展第四届安康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》,并在安康日报、安康电视台、安康人民广播电台、市政府网、安康新闻网、安康文明网和各县区主要媒体刊播发布消息,营造氛围、广泛发动、形成声势。
    (二)推荐上报(3月15日——4月15日)。
    1、审核推荐。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按照推荐范围和评选标准,认真推荐、逐级审核、严格把关。在确定本县区、本部门的候选人后,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(所有候选人都要征求计划生育、公安等部门的意见,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、监察部门意见,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、税务部门的意见)。并在候选人所在单位、社区或村镇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周的公示。
    2、上报材料。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确定推荐人选后,于4月15日前以文明委(市级有关部门以党委或党组)正式文件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推荐报告,同时报送道德模范候选人材料。联系人:黄昊,联系电话0915—3288956,工作邮箱:akswmb9999@163.com。
    候选人材料包括(同时报电子版):
    《第四届安康市道德模范推荐表》,附近期两寸免冠彩照和500字事迹简介(撰写格式请参照附件2);
     2500字事迹材料(撰写格式请参照附件2);
    (三)公示投票(4月15日——5月10日)。由评委会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,形成第四届安康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,在市级媒体对候选人简要事迹进行刊播刊登,接受群众监督,并在安康文明网公示投票。
    (四)评审表彰(5月10日——5月15日)。召开组委会议进行审核,确定第四届安康市道德模范正式人选。
    八、工作要求
    1、加强领导、高度重视。各县区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,精心组织,严把审核关,要把推选道德模范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安康正能量、唱响安康好声音的重要载体,周密部署、精心组织。要明确专人负责,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、公平公正。
     2、完善机制、叫响品牌。要不断探索完善推选办法和工作机制,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,在全市形成人人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,使评选活动成为“厚德安康”建设的重要实践形式。
    3、发动群众、面向基层。推选工作要眼光向下、面向一线,要立足社区、企业、村镇、学校、医院等基层单位,做到群众评、评群众,群众学、学群众,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、过得硬的先进人物,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示范性好,立得住,可敬、可信、可亲、可学,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、得到提高。
    4、注重宣传、扩大影响。要充分运用报纸、电台、电视台和互联网、手机等多种媒体,集中宣传展示道德模范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,大力营造支持和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。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,以道德模范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,制作刊播一批公益广告,创作一批故事节目,引导人们崇德向善、见贤思齐。
      
安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
2016年3月1日

    附件:安文明委〔2016〕2号关于开展第四届安康市道德模范和安康好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(3月1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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